代理热线:187-2351-1139
重要提醒:6月1日起实施疲劳驾驶新规!
时间:2026-04-07 来源:德旭交规 点击:28

公安部刚发布的《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》(GA/T 2372-2026),6月1日全国统一执行

以后疲劳驾驶不再只看“开了多久”,而是驾驶行为+生理状态+生活轨迹三维判定

 

一、疲劳驾驶情形

1、全车型通用底线(私家车、货车、客车都一样)

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,没停车休息;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。 

⚠️ 划重点:有效休息:车辆必须停稳熄火,人在车内/下车休息满20分钟,堵车、怠速、临时靠边都不算,计时会一直累计。

2. 客运车(营运客车、旅游车)

  • 夜间22:00—次日6:00,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,休息不足20分钟;

  • 24小时内累计驾驶超过8小时。

3. 事故场景“可认定”情形

如果事故前有条件避险却没操作,满足以下任一情况,也会被认定疲劳驾驶:

  • 监控拍到事故前10分钟内闭眼≥2秒,或脑电波疲劳值<30;

  • 自己承认开车时精神恍惚、犯困、注意力不集中;

  •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、饮食、用药、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,证实存在表1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。

  •  

二、疲劳驾驶调查取证内容及方法

1、驾驶时间调查

提取车载终端、监控平台行驶记录,询问讯问驾驶人、证人,调取卡口监控视频,明确驾驶人连续驾驶、停车休息及累计驾驶时间。

2、避险情节调查

通过现场勘查、模拟实验、数据推算,判断事故前车辆避险条件、驾驶人避险措施采取情况,分析措施的合理性与有效性。

3、生理状态调查

对配备生理监测设备的驾驶人,调取视频监控、脑电测量等设备记录,结合车载终端图片、视频,确认是否处于过度疲劳状态。

4、精神状态调查

讯问时重点提问驾驶人驾驶至事故期间的精神状态、是否疲惫困倦/打瞌睡及相关状态的起止时间、持续时长,依据回答确认疲劳状态。

5、睡眠及工作、饮食、用药、生活情况调查

调查时间跨度一般为事故前24小时内,必要时追溯至48小时,具体方式如下:

  • 睡眠状况:询问驾驶人及相关人员,调取24小时手机流量使用情况,判断作息规律及睡眠时长;

  • 工作情况:询问驾驶人及工友等,调取24小时工作记录、监控,明确工作详情;

  • 饮食情况:询问驾驶人及同行人员,调取用餐地点监控,确认饮食情况;

  • 用药情况:询问相关人员,调取就医购药记录、病例、用餐视频,结合现场勘查提取物品,确认用药情况;

  • 生活情况:询问相关人员,调取购票、赛事报名、活动签到记录及相关监控,确认生活轨迹。

6、其他要求

调查中需排除或区分酒驾、毒驾、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:依据酒检、毒检结果排除酒醉驾、毒驾;结合事发时手机使用、车载视频、车内监控及乘客证言,排除分心驾驶。

疲劳驾驶是“隐形杀手”,新规落地不是为了罚人,而是为了守住安全底线。6月1日起,所有司机都要严格遵守,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冒险!赶紧转发给身边开车的家人、朋友、同事,提前避坑,平安出行!

招商代理
微信小程序
抖音小程序
渝ICP备16013614号-1
©2015-2026 重庆德旭交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. All rights reserved.
技术支持:驾加惠科技